平乐县水利局平乐县榕津河榕津村至古龙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榕津河榕津村至古龙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乐县榕津河榕津村至古龙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PLZC-HY201512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峰
项目联系电话:073-78837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乐县水利局
地址:平乐县安良街75号
联系方式:李峰 0773-78837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773-2808185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平乐县榕津河榕津村至古龙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编号:PLZC-HY201512重。
3、招标范围:完成平乐县榕津河榕津村至古龙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标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专题;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设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满足项目审批要求;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通过后 10 日内提供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并满足项目审批要求。项目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8:00 至 2015年12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并提供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1月至10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出具时间必须在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