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病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西市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病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鸡财采计[2015]字1385号),受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鸡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本地区有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病保险服务
二、项目编号:JC【2015】-JDK095号
三、项目概况和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提供鸡西地区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服务业务。
2、采购预算1,871.34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812.37万元,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1,058.972万元。
3、本项目不得分包,采购一家定点保险服务供应商。(具体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4、服务年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投标保证金为37万元,递交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6:00点。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开标时应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人单位。
2.商业保险公司为《黑龙江省保监局关于黑龙江省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第一批(第二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告》中符合资质的省级商业保险机构下设的市级保险公司,商业保险机构经营健康保险业务5年以上。
3.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5)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违法违规处罚,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商业保险机构应当在市、县(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基层服务网点,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即时结报点。
5.具有医学专业能力的专职服务队伍,具有执业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即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
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时间: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804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电话:0467-2386670 0467—2314021
联系人:张元亮 王春红
采购代理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电话:0467-6104536
联系人:苏海燕 陈旭
地址:鸡西市东风路88号
邮编:158100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