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交通拯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交通拯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CY2015FG11007)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Y2015FG11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交通拯救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交通拯救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的纳税和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的必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营业执照应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如:投标人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注册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邀请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或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zcyzb.com)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8)原件。
8)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并将汇款凭证、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2日 至 2015年12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2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海珠同福中路368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17780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
联系人:程文强 | 联系电话:020-22263173 |
传真:020-87697665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徐位安 | 联系电话:020-2226317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交通拯救服务项目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