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充电桩及高压配电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国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充电桩及高压配电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ZFCG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35189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A包采购衡水公交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B包采购充电桩高压配电及配套设施完,含材料、施工及电力部门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于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或工程施工能力。
A包:本标段只接受充电桩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安装公司投标,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投标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B包: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人具有输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6、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含)及以上许可证;7、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11、企业简介。
(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邮编:053000)。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完整,免费发放标书文件电子版
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定于自报名之日起,到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15 年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充电桩技术部分 0318-2033168 权海城
高压配电技术部分 0318-2116168 高云海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