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就“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SYGS2015CG015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公司壹家。物业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各项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及工程维修工作;楼内、外保洁、浴池管理、会议、服务保障、后院管理以及外来人员接待工作;食堂管理;绿植养护及后院绿化(具体见招标文件)。

四、分包和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国地区内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512120151221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1330--1630(公休日除外),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221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12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

每个投标人须于20151221日前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20000元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

收款人: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

开户行:招商银行兴顺支行

帐号:999013424510666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4-25680570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五楼视频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8号 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209

联 系 人: 隋鑫  陈宇 

联系电话:024-25680570

 

                                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