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明区荷城街道中药饮片、颗粒采购资格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高明区荷城街道中药饮片、颗粒采购资格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HCcg2015-02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 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HCcg2015-023
3. 项目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中药饮片、颗粒采购资格项目(第二次)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中标家数 |
中药饮片、颗粒采购资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2家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7月-9月三个月的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
6.2 投标人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8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原件核查)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7.3.3 《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7.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2日 9:30~10: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10:0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3 补充媒体: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tb.gaoming.gov.cn)和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hc.gaoming.gov.cn)。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800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电邮:clfs_bm@163.com
传真:0757-8320 5203
网址:www.chinapsp.cn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