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迎宾大道东公交站及公路灯箱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受 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迎宾大道东公交站及公路灯箱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D66N285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迎宾大道东公交站及公路灯箱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42,678.68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备注 1 迎宾大道东公交站及公路灯箱采购及安装 1 项 ¥1,242,678.6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人民币34,959.47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非竞争性项目,投标人应按此金额报价)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就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 1.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6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2. 交货地点:东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7)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01日 至 2015年12月0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评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评标室(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楼190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服务大厦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69-82008993 |
传真:0769-82008993 | 邮编:523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
联系人:陈健 | 联系电话:0769-26989777 |
传真:0769-23329777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夏文 | 联系电话:0769-2698977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