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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5-10898号信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4: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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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服务
2、招标编号:shcg15-1089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11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4]81号)、《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4〕81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委办发〔2009〕34号)、《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投[2011]169号)等有关规定和委托方要求:确定2015-2016年度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非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服务,包括项目申请报告评估、资金申请报告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服务入围单位。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大道200号)
5、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评估咨询),具体专业要求为火电或建筑或机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综合经济专业,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报2个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不收取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愿意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可持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傅丽君
电话:021-35968040
传真:021-35968056
Email:fulijun@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021室
邮编:
联系人:严继东
电话:23119466
传真:6358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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