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血站2015年无偿献血者意外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中心血站2015年无偿献血者意外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9CYDC203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血站2015年无偿献血者意外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276250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被保险人:无偿献血者本人
(2)保险标的:无偿献血者意外险项目
(3)招标内容:为做好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和保留,为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购买意外险。服务合同期为一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日历天内生效。
(4)保险的方式:采取定额保险的方式。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同一法人的保险公司仅有一次投标资格,若投标人为某一保险公司之省级分公司,该投标人必须持有总公司的相关授权;
4. 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以及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备查。
六、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日9:00至2015年12月7日17:0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大厅售标书处,售标处电话:020-66341715)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标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或转账(账户:44001651401053004501;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标厅;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7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汕头市中心血站2015年无偿献血者意外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人:汕头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4-82487318
传真:0754-82484438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路华新城西侧800米
邮编:515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杨工
电话:0754-83652965、83652966
传真:0754-88781987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邮编:515000
监督管理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十八楼
电 话:0754-88179775
邮 编:51504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