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合村并城建设项目航南新城安置区九标段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航南新城安置区九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合村并城建设项目航南新城安置区九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合村并城建设项目航南新城安置区九标段
1.2 招标编号:YHZX-GQCG-116-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合村并城建设项目航南新城安置区九标段。
2.2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新港七路以南,新港八路以北,新港大道以西,四港联动大道以东区域内。
2.3 建设规模:36#楼、40#楼、44#楼、45#楼、46#楼、47#楼、51#楼、52#楼、53#楼、59#楼、60#楼、61#楼、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车库及室外道路、管网、电缆、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位于航南新城内,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2.6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3亿元。
2.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等工作。
2.9 工期要求:6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5企业和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0万㎡及以上),需提供3份业绩合同及对应业绩中标通知书(要求年份:
3.6投标人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持有效个人证件到场,项目经理须携带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劳动关系合同、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4.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4.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6财务审计报告;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具体要求请参照本公告第3、4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二套,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3层2312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另计,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赵先生
电 话:0371-56561183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段先生
电 话: 0371-63976218转招标部 0371-550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