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所9个镇街旧村场路灯整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所9个镇街旧村场路灯整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所9个镇街旧村场路灯整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301)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主要内容: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所9个镇街旧村场路灯整改采购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最终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如非所投LED灯具的生产厂家,则需提供由LED灯具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交授权书原件供评委查验,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LED灯具必须符合《广东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要求,并且通过2013年1月以后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交检测报告原件供评委查验,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①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商密切关注。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楼D座
邮编:519000
联系人姓名:邓俊轩
联系人电话:0756-2173702
传真:0756-2173705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