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大车灌区大车提灌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1: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长交建2015ZB219号)
一、招标条件 长垣县大车灌区大车提灌站工程项目已由长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垣县大车灌区大车提灌站工程 2.工程建设内容:长垣县大车灌区大车提灌站工程有进水前池1座,出水池1座,出水明渠护砌16米,渠道清淤及护岸、2孔箱型水闸1座;泵房1座,提水设备2套;变配电设备及高压线路1公里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资格要求: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⑤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投标单位须出具自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纪录; 3.8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代理人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份,其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300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5.2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2361152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1幢5层505号 联系人: 杨女士 李先生 电 话: 0371-86008816
九、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水利局: 0373-8887639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1
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
一、招标条件 长垣县大车灌区大车提灌站工程项目已由长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垣县大车灌区大车提灌站工程 2.工程建设内容:长垣县大车灌区大车提灌站工程有进水前池1座,出水池1座,出水明渠护砌16米,渠道清淤及护岸、2孔箱型水闸1座;泵房1座,提水设备2套;变配电设备及高压线路1公里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资格要求: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⑤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投标单位须出具自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纪录; 3.8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代理人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份,其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300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5.2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2361152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1幢5层505号 联系人: 杨女士 李先生 电 话: 0371-86008816
九、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水利局: 0373-8887639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1
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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