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耗材、医用设备等采购项目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耗材、医用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耗材、医用设备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16-1541SC800773
2、招标人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8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28-85503771
联系人:唐科长
3、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
1 | 亲水性球面后房型人工晶体 | |
2 | 亲水性非球面后房型人工晶体 | |
3 | 疏水性非球面散光后房型人工晶状体 | |
4 | 疏水性球面后房型人工晶体 | |
5 | 疏水性非球面后房型人工晶体 | |
6 | 疏水性非球面散光后房型人工晶状体 | |
7 | 疏水性非球面多焦点散光后房型人工晶状体 | |
8 | 疏水性非球面多焦点后房型人工晶状体 | |
9 | 肝素表面处理亲水性丙烯酸后房型人工晶状体 | |
10 | 肝素表面处理非球面亲水性丙烯酸后房型人工晶状体 | |
11 | 一片式单焦点PMMA后房型人工晶状体 | |
12 | 除颤仪 | |
13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
14 | 手术室器械清洗工作站 | |
15 | 廉洁风险防控信息平台 |
5、采购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至包1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由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阳光采购产品供货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当月的阳光采购加权平均价(如阳光采购加权平均价下调,供货价格应相应进行下调),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供货,非阳光采购产品在供货期内价格不得变更。
包12: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由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4.1、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4.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如适用)
包13、包14: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由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4.1、产品生产许可证。
4.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如适用)
包15: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由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且投标人应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及诉讼。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01日至2015年12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北京时间),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标书款电汇至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账户,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大厦C-1901室
9、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大厦C-1901室
10、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
分支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大厦C-2004室
电话:028-86623861
传真:028-86627062
联系人:唐先生、邓小姐
电子邮件: swtendering@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太升南路分理处
户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账号:4402 0006 0920 1008 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