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特种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特种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特种设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目前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河南省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对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特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程: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特种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 HA-ZCHW-151114
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项目A:侦检警戒器材;项目B:破拆器材;项目C:洗消照明器材;项目D:供水器材;项目E:救援器材
交货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交货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后,国产产品20日历天,进口产品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能提供产品销售授权的经销商;
2、投标单位在河南省内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附省内售后办公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使用单位反映良好(提供用户意见反馈表);
3、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4、近三年来未被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列入违约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所投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机构或公安部制定检测中心的认证(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四、投标报名须知:
报名者须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2)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1套。
注:投标人需带以上资料由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到代理公司报名。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2 日至2015年 12 月 8 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3:00时至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牧野路交叉口玉嘉苑东二楼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 25日上午9:00整。
八、开标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牧野路交叉口玉嘉苑东二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河南省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716771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361373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