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0: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TDZB20151115
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建设单位: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2、工程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瓦房店市
4、招标范围:消防、土建、电力、办案区改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投资额:515万元(其中A包:168万元;B包:252万元;C包:95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质要求:
A包: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有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
B包、C包: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
8、项目负责人要求:
A包: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3年至今)有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B包、C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9、工期:30日历天
10、报名要求:投标单位如愿参加投标,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类似业绩等证明材料(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1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12、报名地址: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瓦房店市西环北街3-6号)
13、招标代理单位: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晓声 联系电话:0411-85520866
15、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411-8562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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