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主楼及岭东法庭改造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TDZB20151113
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委托,对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主楼及岭东法庭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建设单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主楼及岭东法庭改造
3、项目地点:瓦房店市内
4、招标范围: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主楼及岭东法庭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投资额:338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60日历天
8、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无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10、报名要求: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仅限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休息)
12、报名地址: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瓦房店市西环北街3-6号)
13、招标代理单位: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晓声 联系电话:0411-85520866
15、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411-8562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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