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人文纪念园景观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2015-11-77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文纪念园景观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人文纪念园景观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人文纪念园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人文纪念公园;
2.3招标范围及规模:此次工程内容为人文纪念园景观工程,包括南门、大湖旁园路圆盘广场、天使雕塑、侧门、喷泉、浮雕墙、水景、挡土墙及神道花厂路面等12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总工期213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二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 址:西四道街788号
联 系 人:谷鹏
电 话:13943069396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李群
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3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431-89865657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