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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托养康复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08: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康复服务项目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 年12月8日17:30时截止。

二、驻院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预算资金:每年182.4(万元),采购两年共364.8(万元)。

三、拟定采购供应商:佛山市顺德区威权康复服务中心
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一)根据《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认真落实〈顺德区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顺社﹝2013﹞5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三点“经审查核对,截止2013年10底,佛山市内符合《暂行办法(修订)》第十条规定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并取得相应医疗、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资格认证的有两家;尚未取得相应资质认证,而接纳我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有五家。”的内容及初步调查,七家康复服务机构中开展托养服务的只有佛山市顺德区威权康复服务中心。福利院的残障儿童主要患有脑瘫、智障、多重性障碍等,按福利院目前的情况,难以每天接送在机构康复的40名残障儿童,所以选择承接康复服务的机构必须开设有托养服务。
(二)根据《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顺德区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顺社﹝2013﹞31号)第七条“经批准享受康复补助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由选择具有专业康复资质的康复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因本区康复条件限制不能完成的康复治疗项目,可由原医疗、康复机构出具证明,监护人同意后自行转到经区残疾人联合会认可的区外专业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要求,并为了有利于残障儿童康复效果的及时跟踪和管理,福利院选择在顺德区内的康复机构作为承接残障儿童康复治疗和训练的单位。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一)顺德区威权康复服务中心具备承接顺德区儿童福利院儿童托养康复服务项目的业务:

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是顺德首家专为残疾人(尤其是学龄前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教育、托养服务于一体综合康复服务福利机构。服务领域涉及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智障儿童康复教育、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听障儿童康复教育、言语障碍儿童康复教育、康复评估、成人康复、职业康复、社区康复以及社会工作等专业

该中心拥有一支专业团队:现有医生4人、康复治疗师74人、国家级普教及幼教老师(含幼师)9人、社工助理及社工师18人。

开办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康复训练、残障儿童托养服务经验,是目前顺德区乃至佛山市范围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省级“智力、肢体、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的综合康复服务机构。

    (二)配置先进的专业康复设备:

中心拥有280多种先进康复训练器材,康复、教育及生活设施齐全。目前配备的专业康复设备设施有:如人体姿态评估及矫正系统、实时言语测量仪、构音测量与训练仪、语言认知功能评测与训练系统、三维步态分析和训练系统、上肢运动控制评估与训练系统、虚拟情景互动评估与训练系统、经颅电刺激治疗仪、超声音乐感动仪、生物反馈仪等。

(三)配备专业技术顾问、督导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和信息。

中心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多年来建立起一个多专业技术顾问、督导团队,分别有香港东华三院赛马复康中心的专业督导团队,为员工提供定期的督导;还有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王书荃教授、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副会长、前北京博爱医院院长吴弦光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金野教授、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陈旭红秘书长等,每年定期为中心提供专业技术教育、指导及信息交流,促进整体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同时中心与香港匡智会、澳门弱智人士家长协进会等都有密切的服务往来交流,为地区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丰富的信息及服务经验借鉴渠道,能够有效推动服务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开展,促进整体服务质素的不断上升,以惠及更多有需要的社区人士。中心于2008年起成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康复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14年与韩国康复手法物理治疗协会、韩国生活健康体验协会建立“中韩儿童康复研究基地”。

    (四)机构历年来承接服务项目:

(1)2009年承办广东省第五期脑瘫康复技术资格认证班。

(2)2007年-2009年连续3年受区慈善会委托,承接顺德区低保家庭、低保临界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

(3)2009年承办广东省第五期脑瘫康复技术资格认证班。

(4)2010年起至今本中心为顺德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定点康复机构,承接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

(5)2011年11月-2015年12月承接杏坛镇社会工作局购买康园工疗中心服务及社区康复服务。

(6)2013年7月-2017年8月承接北滘镇社会工作局购买康园工疗中心服务及社区康复服务。

(7)2012-2015年指定为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承接国家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

(8) 2013年10月-2017年10月承接勒流街道社会工作局购买社区康复服务。

(9)2014年1月-2015年12月承接顺德区儿童福利院驻院康复项目服务。

(10)2014年1月-2015年12月承接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托养康复服务。

(11)2014年11月-2017年10月承接顺德区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服务。                                                                                                                                                                                                                                                                                                               

    (五)机构服务成效:

(1)2008年,该中心陈灵光同志所写的论文被邀请参加“2008年第三届全国儿童康复学术会暨第十届全国小儿脑瘫学术研讨会”并在大会发表;同年5月,参加“第三届全国儿童康复学术会暨第十届全国小儿脑瘫学术研讨会”的全国各地康复专家来我中心参观指导,对中心的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得到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对我中心开展社区康复的服务经验进行大力的宣传及推广。

(2)2015年11月该中心邓敏仪老师所写的两篇论文《智障儿童图形操作课程的应用及教学探究》、《顺德星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昌教小学合作资源教室项目现状的调查研究》获邀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特殊教育高端论坛口头论文发表。

(3)多年来通过组织儿童参加演出及参加省、区举办的绘画比赛并多次获奖。

(4)2013及2015年参加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举办的“点亮梦想”元宵灯笼设计制作大赛中,中心参赛作品均荣获银奖。

(5)荣获顺德区创新中心组织的2013顺德年度公益组织。

(6)自开办以来至今年9月,有123人成功进入幼儿园或普通学校就读;76名脑瘫儿童从不会行走到可独自行走。

 (六)单一来源采购论定:

威权康复服务中心是广东省二级“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二级“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三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该中心于2014年被广东省民政厅评为广东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目前在顺德区内唯一一家残疾人康复机构获得省级社会福利机构。同时获得顺德区社会组织3A等级。区级4个康复技术指导机构挂靠威权康复服务中心,分别是顺德区肢体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顺德区智力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顺德区听力言语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顺德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共4个技术指导机构,多年来履行区残疾人相关康复和技术指导任务。

综上所述,顺德区威权康复服务中心具备承接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托养康复服务项目的专业机构。

(七)参与论证专家介绍:

盘庆东:男,副主任中医师,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针灸科主任,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康复专业委员会常委、广东省医学会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佛山市医学会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保健行业协会岭南养生文化研究促进会委员、广东省中医药学会脑病专业委员会委员、顺德区残疾人康复协会副会长。

 

刘健 :康复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1989年毕业于中山医科大学医学系,获学士学位,从事神经内科工作20多年,曾在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专科进修1年,对神经系统多发病、疑难病及危重病的诊治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2008年转入康复医学科工作,任职科室副主任、主任;顺德区残疾人康复协会常务副会长。

     朱锦渊:儿童保健科主任,儿科主任医师。1991年7月毕业于青海医学院临床医疗系,分配至青海省儿童医院从事儿科临床工作。2003年5月作为特需人才调至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工作,擅长儿童保健及小儿神经发育评估,熟练掌握小儿脑瘫及发育行为学疾病以及矮小症、性早熟的诊治。多次参加院内外育儿知识的讲座,2013年被聘为顺德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专家。发表学术论文12篇,立项市级研课题2个。

六、 采购项目需求:
(一) 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康复服务
(二)项目内容:
1、服务对象:区儿童福利院40名残障儿童。
2、费用的标准及要求:按照月托的服务形式,每人3800元/人月(含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费2000元、特殊护理费800元、住宿费500元、伙食费500元)。养护要求:康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住宿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生活消耗用品、水电费、早午晚餐及辅助餐和日常饮食必需食物、生活护理、餐饮喂食、洗澡、大小便及清洁等服务。康复服务要求:每人每天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服务时限不少于5个小时/人日,每月总康复服务时间不少于105小时/人月,由于福利院的儿童人数和身体状况在全年内会有改变,所以本项目按全年康复训练总时间不低于50400小时计算。
3、服务的内容:①肢体残障对象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项目;②智力残障对象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项目;③听力、言语残疾对象综合康复训练项目;④孤独症综合对象康复治疗及训练项目。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持有经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二)取得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级的资质。
(三)在顺德区内开设托养服务的康复机构。
八、报名联系方式 :
(一)联系人:黎炯桃
(二)办公电话:22333241, 移动电话:13726620209,传真电话:22330029
(三)地址:顺德区大良环城路东胜大街23号

顺德区儿童福利院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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