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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医院脑血管超声诊断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乡县人民医院委托,内乡县人民医院脑血管超声诊断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内乡县人民医院脑血管超声诊断仪项目

采购编号:内交采[2015]053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内乡县人民医院脑血管超声诊断仪项目。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商(制造商)或销售商(代理商);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或销售商(代理商); 

3.3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加盖原厂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3.6拟投入设备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1130日至2015年12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报名(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 

4.3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加盖原厂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拟投入设备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等。(以上需提供二份,并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4.4招标文件的领取信息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佰圆整¥600.00),售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网》、《内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内乡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8623902662
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539998

联系地址:南阳市卧龙路农校对面三顾缘玉雕城院内
日   期:2015年11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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