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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水胡同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龙满族自治县水胡同水电站改造工程建设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龙满族自治县水胡同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水胡同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QHYZB-2015-6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红

项目联系电话:1503335153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水胡同水电站改造工程建设处

地址:青龙县祖山路中段

联系方式:刘卫文0335-76060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艳红15033351530

代理机构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路中段172号信用联社家属楼南楼2单元三楼东室泓远项目部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标段:土建工程施工;二标段:10Kv供电线路工程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一标段具有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标段具有相适应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原件一致并加盖法人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 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55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路中段172号信用联社家属楼南楼2单元三楼东室泓远项目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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