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地方税务局电教室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鲁甸县地方税务局电教室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2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鲁甸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对鲁甸县地方税务局电教室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择优选择供应商,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鲁甸县地方税务局电教室建设采购招标
2.项目编号:YNZZ2015-ZT454号
3.采 购 人:鲁甸县地方税务局
4.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5.预算资金:33.98万元
6.采购内容:电教室设备。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誉的原生产厂家或者是该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投标品牌有效授权证明原件,且持有《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7 时00分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8.4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
12.投标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
13.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14.购买投标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需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查询函》原件;以上资料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要求的证书及证明文件报名时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开标时携带原件备验)。
1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上发布。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采购人
采 购 人:鲁甸县地方税务局
17.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7
联 系 人:
电 话:1308748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