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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家店镇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8: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SQ2015-101

项目编号:ZZTA-201505-GC-008

项目名称:邱家店镇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泰山区邱家店镇。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所需邱家店镇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共分五个标段。一标段为湿地建设工程;二标段为绿化工程;三标段为污水处理站土建;四标段为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采购;五标段为工程监理招标。

2.4 一标段工期:150日历天;二标段工期:150日历天;三标段工期:90日历天;四标段工期(交货):合同生效后,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五标段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要求内容。

2.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2.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控制价:3353.734056万元;二标段控制价:648.737555万元;三标段控制价:80.351335万元;四标段控制价:132.749980万元;五标段控制价: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主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可同时兼职五大员,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2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主项)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可同时兼职五大员,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3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可同时兼职五大员,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4 四标段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须为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经营业绩(日处理污水流量1000立方及以上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 五标段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师证专业为准)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须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省外投标企业还须提供《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3.3 投标人无违法、违纪和违约的不良记录,正在履行的项目合同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影响本合同项目按时完成和交货。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接受借用其他企业资格、资质、业绩证明等各种证明文件材料的企业进行投标;项目中标者不得转让他方实施该项目。

3.6 投标人仅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对多个标段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证件参与报名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省企业报名还须提供进鲁备案证等证件原件1套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参与报名并获取文件;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原件1套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参与报名并获取文件;

第五标段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1套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参与报名并获取文件;

报名地点:至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303室(南关大街17号)报名并获取文件。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二、三标段文件售价为450元/标段,第四、五标段文件售价为300元/标段,来人获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第一、二、三、五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312会议室(南关大街17号)。

第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312会议室(南关大街1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

邮    编:271000

项目负责人:李强

电    话:0538-8661756

电子邮箱:qjdhb197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303室(南关大街17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梁亮

电    话:0538-2186567

传    真:0538-2186567

电子邮箱:zhongzhitaian@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源信用社

账    号:9090109020542050005673

8.监督单位:泰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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