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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金税系统培训设备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金税系统培训设备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5-15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金税系统培训设备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560000.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金税系统培训设备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 内容及数量: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金税系统培训设备配套设施1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业主正常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提交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主要投标设备(包括投影仪、税控培训系统主机、税控终端主机、防火墙)具有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报名后3天内自行前往采购项目业主现场勘察,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 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4-8360305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 1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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