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汴发改农经[2015]3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JTZB-GK-20151130
2.3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约 32万元
2.6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下载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 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12号窗口(5015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4.2报名时携带:
需按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装订成册进行报名申请,若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26665112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3669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