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DFZFCG-201511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晓娟
项目联系电话:0310-31505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6号
联系方式:张玉明 0310-8106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晓娟 0310-3150500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DFZFCG-201511074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6号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玉明 0310-81060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晓娟 0310-3150500转80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还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4、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否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参与投标的企业须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于 201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下午 15:00
开标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4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还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4、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否则投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投标的企业须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于 201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4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