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鄢陵县“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鄢陵县人民法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YLZFCG201508116-H;
2.3资金来源:财政出资,资金已落实;
2.4招标范围:
科技法庭高配:高清数控集成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高清枪式摄像机、大屏幕显示设备、交换机、书记员电脑、打印机。
科技法庭中配:存储、新一代高清数控集成主机、高清枪式摄像机、大屏幕显示设备、 打印机、交换机、电脑。(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交货期: 15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3.3 投标人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一级证书;
3.4 所投庭审应用系统必须与河南地区法院现有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NP系统双向无缝挂接,出具加盖公章的数据对接承诺函原件(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日携设备搭建现场由专家进行对接测试,如测试未通过,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对接测试,以此类推);
3.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8 投标人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
3.9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30 日至2015年 12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到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鄢陵县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电话:0374—7332167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并注明所投产品品牌)、授权委托人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以先到为准。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鄢陵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782345000
招标机构: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74-733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