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西校区搬迁项目-成寿寺新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0: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西校区搬迁项目-成寿寺新址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G15G01-131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古园二区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610944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大厦2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8001559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批复金额:1,004,882.7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式原因:适用

  采购内容:成寿寺校区新址改造

  采购用途:成寿寺校区新址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改造内容主要包括1-10号库房、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旧)[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北京参与投标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一级(或临时)建造师必须且已办理进京备案的。

  4)具有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 外地企业需进京备案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 2015年12月4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上午9:30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大厦2号楼6层(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606会议室(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3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和投标报价(30分)。

  本项目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10-68001293-8020/传真:010-62551432

  备注:

  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网(http://czj.bjft.gov.cn/)以及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gtjz.com/)发布。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