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三川镇初级中学及小学宿舍楼项目招标公告
LC2015-11-07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三川镇初级中学及小学宿舍楼项目,经栾招投标办[2015]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量。
2、建设地点:栾川县三川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要求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下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资质,投标人之间必须是不同隶属关系。
2、企业业绩要求:须有从2013年1月起类似工程业绩2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应持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
注:报名及投标资格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法人或法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2、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报名时企业信誉要求:施工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部、河南省住建厅、洛阳市住建委网站公布为准。
4、严禁转借企业资质进行投标。
六、组织报名的单位不能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投诉电话:0379-66816977 联系人:王女士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栾川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至12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五楼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五楼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从业主单位领取。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上午9:30前送至洛阳市栾川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三川镇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360846198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598168201
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