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高压钠灯改造招商的公告
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提高城区路灯的明灯率,减轻财政负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高压钠灯改造,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热忱欢迎资金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的路灯生产厂家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县城区1000盏250W高压钠灯灯具,更换为90WLED灯具。
(二)蔡州大道安装250盏中华灯,灯杆高8米,灯具9火(只提供灯杆、灯具,不负责基座和线路)。
二、合作方式及投资商的选定
投资方一次性完成以上两款的建设投资,县政府从节约电费中每月最高支付6万元,政府支付最低者中即报价最低者中标。合作期限15年,在此期间投资方负责所有建设内容的维护与更换,合作期满投资建设的灯具所有权归上蔡县人民政府所有。
拟参与的投资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5年11月30日上午8:00至12月4日下午17:00)内,打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50万元人民币,作为该项目招商保证金。根据保证金到账情况,上蔡县人民政府将于2015年12月4日下午组织县政府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完成本次招商活动。招商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
三、投资须知
(一)必须服从管理,依法完善手续,按合同要求及时对所装灯具进行维修。
(二)县政府负责外部环境的维护,依法打击恶意破坏照明和广告设施的行为。
(三)投资商所装灯具必须安全牢固,如有安全事故,由投资商负全责。所有灯具安装须在2015年12月底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四、报名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具有路灯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账户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 12月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蔡都大道西段南侧)
电话:0396-6900610
(三)账户:
户名: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上蔡支行
账号:528010012912011
上蔡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