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晓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5-1501113N4591)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东晓中学的委托,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835-1501113N4591
二、采购项目名称: 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35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内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东晓中学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林小姐、陈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3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