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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电化教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835-1501126N3771)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09: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电化教学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835-1501126N3771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电化教学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60万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501126N3771

2项目内容: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电化教学系统建设项目;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130日至20151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必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到。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加盖公章)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3.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314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122314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1128日至2015124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

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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