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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第三办公区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0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第三办公区装修改造工程”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ZTXY-2015-G30678),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甲68

招标人电话:010-51908473

2.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

联系人: 于海龙、王晓霞  

电话:010-51908473  传真:010-51908473

3. 招标内容:办公楼、二层彩钢房、库房、设备间、锅炉房、一层彩钢房、一层厨房改建等、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土建结构工程、装修拆除工程、及消防、装饰装修工程等 

立项批复文号:JM-00002761

项目批复金额: 7702552.58元人民币;

招标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有效;

4.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

4.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5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

4.6如为外地进京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5.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2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5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7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已取得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8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130日起2015124日至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7.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8.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须现场报名)。如需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部分,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 投标时间:201512210830-09:00(北京时间)。

10.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12210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开标地点: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会议室。

12.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00=投标报价(60)+施工组织方案(40分)

13. 投标人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注: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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