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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PPP项目已由安阳市财政局以安财金[2015]2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安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安阳市河流治理重点环保工程,全长约6.5公里,建设湿地面积约为43公顷,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4.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泵站1座、输配水管线6.87公里、湿地工程、植物种植、河道修复、河道清淤、绿化景观、橡皮坝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日处理尾水10万吨,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25年(含建设期2年)。
3.2投资概算:项目实际投资估算为10500万元,未完工程估算投资800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 8000万元 。
3.3项目规模:设计日处理尾水10万吨,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
3.4项目地点: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沿茶店坡沟河道两侧规划绿化用地向东至文白棉路。
3.5运作模式: 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
3.6其他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在建工程,未完投资8000万元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实行整体BOT运营管理 。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净资产额不少于3000万元(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3.2信誉要求:申请人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3.3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在国内投资正在运行的湿地、污水、水利等设施,(附合同、运行记录等证明材料)。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无 。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楼1404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国内投资正在运行的湿地、污水、水利等设施,(附合同、运行记录等证明材料)。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8日9时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楼1402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3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10.4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姚峰
电 话:180037299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谢女士 李先生
电话/传真:0371-66610668/66611041
电子信箱:s0371661104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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