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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信息资源体系(虚拟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08: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信息资源体系(虚拟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人)”)受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即采购方)的委托,为其拟建设的苏州市信息资源体系(虚拟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YC2015-G-019

2.项目概要:

2.1名称:苏州市信息资源体系(虚拟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内容:信息资源目录升级完善;数据服务应用提升;标准编码库建设;虚拟库标准规范建设;数据交换平台节点扩充。

2.3本次政府采购预算为200万元。

2.4建设要求:详见“第四章 招标任务书”

2.5 项目实施地点: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地点

3.资质条件:

  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直辖市)级以上,含省级);

(8)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资格声明函:须保证提供的资格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不具备资格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省(直辖市)级或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提供最近三个月缴交的社保证明;

6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                                                                                

4.发标时间:项目从上网公告之日起至20151239:00--1630(北京时间、双休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现场发售,售价每份¥300元,邮寄加收¥50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此期间内至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需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文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交者承担),如需邮寄则需特别注明。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售。

5.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15 12 4 1130时前

提交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

电话:(051265159202  65158110   Fax65816522

6. 疑问会时间安排:2015 12 4  1330

   地点: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 2015 12 22 1300~1330 

投标截止时间:2015 12 22 13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5 12 22 1330 

投标、开标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账户名: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号:89060154800000174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本票、汇票、支票(截止前到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出具缴款证明。开标现场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条款。

10.进度安排

10.1本项目总体建设工期9个月。

10.2签约后2个月内完成调研及设计工作,包括建设需求确认;数据交换平台节点扩充调研;原子数据服务模型设计。

10.3签约后4个月内完成数据库及软件功能建设,包括标准编码库建设;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模块建设;数据服务应用提升建设;标准编码管理模块建设。

10.4签约后5个月内完成实施服务,包括数据交换平台节点实施;委办局数据对接;原子数据服务开发、加载;标准规范文件编制。

10.5签约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及初验工作。

1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划到采购单位指定帐户),项目履行完毕后退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100-500万元为中标金额的0.8%

12.采购单位: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余少华              联系电话:0512-68615751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

13.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磊     电话:(051265159202    65816522Fax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    邮政编码:215002

14.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电话:(051268268578 

15.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招标文件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查阅。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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