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征管电子档案系统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山西省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丘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对该单位所需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征管电子档案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LZC2015036
三、项目内容:
1、>=7U一体化机架式设备,高拍仪,扫描仪,扫描枪,条码机。项目预算80万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签署)(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机架式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项目授权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机架式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报名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灵丘县财政局四层东侧)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并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八、集中采购机构: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52-8530162
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