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第一中学晋级升等电子类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0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陇川县第一中学晋级升等电子类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经陇川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陇川县第一中学委托,现就陇川县第一中学晋级升等电子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BSDSDH-2015-284 交易编号:LCCG(公)2015—51。
2、采购项目及内容:陇川县第一中学晋级升等电子类设备采购。
采购金额:56.6万元,数量: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次所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及安装)、《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市场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宏州分行芒市团结分理处,户名:唐发兴,账号:6236 6839 7000 0037 772)。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凤同心路47号)。
4、购买标书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时;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时;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时,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凤同心路47号)。
六、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
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用电汇、网上银行、支票、汇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户名: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陇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心路分社
账号:5600008403077012,
开户银行:陇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心路分社
账号:5600008403077012,
电话:0692-7173320。
注:投标人须保证资金到户,同时在单据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陇川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杨老师 13308823456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彩荣 13908820369 0692-2129529 邮箱:175394785@qq.com。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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