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江县交通警察大队浦江县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江县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浦江县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ZJSCG2015-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项目总预算 | 备注 |
信号灯维护项目 | 1 | 批 | 质保期3年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项目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15年12月16日16:00 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等形式以投标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
账号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375365457605
十一.其他事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传 真:0579-8411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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