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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提醒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提醒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JSCG2015-02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事故提醒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预算18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      供应商需具有省级工信部认证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    非本省企业须提供在浙江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证明材料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0:00

七.投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10:00

九.开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6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6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等形式以投标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

账号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375365457605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非本省企业须提供在浙江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证明材料。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5759298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21722,18858965123

传真:0579-8411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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