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农村沼气项目和省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国家农村沼气项目和省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农业局农村沼气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5-156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包 | 50辆出料车(拖拉机、三轮车) |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应包含本项目相应产品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经营范围; 2、 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55万元 |
二包 | 39台秸秆粉碎机、39台沼气检测专业设备、39个沼气维修服务工具箱、1230套电子双眼沼气灶及相关配套产品 |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应包含本项目相应产品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6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在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一套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检测报告证书原件(一包)、若为代理商时需提供代理经销证书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二包);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8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六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六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日照市农业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联 系 人:郑泽臣
联系电话:0633-881623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57号兴业银河金街南沿街三楼302室
联 系 人:王汉钢 孙绪文
联系电话:0633-2295568
电子邮箱:sdqxrz@163.com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