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所需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所需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的委托,对所需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PCZC-GK201514
二、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所需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30台,笔记本电脑3台,彩色照片打印机6台,黑白激光打印机24台,复印机8台,数码照相机10台,数码摄像机10台,微距镜头2个,三脚架1个。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37.81万元。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法人授权函原件;
(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供应商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及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的书面书面声明;
(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室)购买获得,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每份200元,电子版本加收50元,(招标文件不寄售,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1日下午15:00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室)开标。(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届时将邀请采购办、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室、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 购 人: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联系人:谢 婷 联系电话:13639307783
八、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军权 联系电话:13809301367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