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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城工业总厂2015年五金交电日杂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韶城工业总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韶城工业总厂2015年五金交电日杂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韶城工业总厂2015年五金交电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HS15SGHG10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1-82211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韶城工业总厂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东北一公里

联系方式:万小姐0751-89344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0751-8221111

代理机构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五金交电﹑日杂用品:一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②、④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五金交电﹑日杂用品材料货物及相关的服务;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企业,仅能有一家企业参与投标;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7日 16:08 至 2015年12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购买;(2)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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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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