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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市本级2016-2017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GXRHHG2015G038)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池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河池市本级2016-2017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本级2016-2017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GXRHHG2015G038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59号)及《河池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最高投标限价暂行规定》(河政办发〔201561号)的有关规定,我市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河池市本级2016-2017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的施工单位:

1河池市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的项目业主使用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实施单项施工价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施工工程项目(含同一类别工程,单项预算在10万元以下,但累计年度预算超20万元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分为房屋建筑及维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配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五大类。

2、本项目共分为5个分标。具体内容如下:

分标

内容

A

房屋建筑及维修工程

B

市政公用工程

C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D

配电工程

E

水利水电工程

六、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所投分标服务项目范围的供应商。ABCD分标企业和所须人员的诚信卡未被锁定。E分标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2A分标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B分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C分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D分标投标人必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以上(含四级)资格,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E分标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七、小额工程项目定点采购的办理程序

(一)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在年度内,采购人采购单项施工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额工程项目(含同一类别工程,单项预算在10万元以下,但累计年度预算超20万元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向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以下简称采购科)报送落实资金后的《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备案表》;对需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采购人须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项目预算和审核

采购人对满足实施条件的项目,在下达的预算范围内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经河池市财政局公开招标确定的定点采购服务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河池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最高投标限价暂行规定》(河政办发〔201561号)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由建设单位自行复核确定,市评审中心可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项目预算进行抽查。

(三)施工单位的确定

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具有相应资质的中标施工单位中确定施工单位。

(四)合同签订

施工单位确定后,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预算按优惠率下浮5%作为合同价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购人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事先无法预料的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以调整结算价格,但所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招标确定的优惠条款作为合同条款内容之一。施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科备案。

(五)合同履行

1、开工手续。采购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方可开工。

2、项目监理。实行监理的小额工程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3、项目验收。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出具的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必备依据。

4、合同款项支付。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向施工单位拨付进度款项;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最多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评审中心审核结算造价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5%(含已支付的合同款),结算余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5、项目结算。工程竣工后,项目结算由建设单位先自行委托中介审核,建设单位进行复核,最后报市评审中心核定。

1)工程造价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实际价格情况以及套用施工期间相关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结合《河池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最高投标限价暂行规定》(河政办发〔201561号)为计费基础。

2)项目完工后,采购人与施工单位以相关计价依据计算的工程造价,再根据投标承诺时的让利率下浮5%(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后送评审中心审核,评审中心审核后的结算为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申报的采购预算,增加的工程价格不得超合同价的10%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1 28日至20151221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78-2302718

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和帐户:

开户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211481002930006453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12 24日北京时间 1000

十一、截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持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hcggzy.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rhzb.com/(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河池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克希                     项目联系人:罗玲玉

联系电话:0778-2103396                联系电话:0778-2106111  

传真:0778-2256088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8-2103396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1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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