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政府牡丹江市岭东村道路(村通村道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牡丹江市岭东村道路(村通村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岭东村道路(村通村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SG2015GZX1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3-64062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政府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政府
联系方式:李女士 0453-64062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451-82362802/5/7-802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2015GZX163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岭东村道路(村通村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岭东村道路(村通村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兴隆镇岭东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约为7000㎡
2.3计划工期:2016年1月10日—2016年2月20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3年以来(2013-2015年)每年一个满足本项目规格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报名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介绍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2013-2015年)每年一个满足本项目规格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 82362805-8021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过程。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0451-82362802/5/7-8021
电子邮箱:zhengxinyizu@163.com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3年以来(2013-2015年)每年一个满足本项目规格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本次招标不接受。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