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2015年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2015年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CZB-2015-ZB1468-1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2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8996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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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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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算投资额:4259412.72元 |
采购用途:自用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四季青镇2015年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任命总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及监理公司的总监任命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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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本人携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总监任命书、职称证、注册监理师注册证资格证书;距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派本项目总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距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林凌 |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
传真:010-63509799-860 |
电子信箱:hczb05@163.com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