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度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度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JC-15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仰
项目联系电话:6307437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人民路126号
联系方式:沙祎炜 696157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仰 6307437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是否授权 (厂家) | 预算 (人民币 万元) |
包1 | 液相色谱 | 2 | 是 | 90.00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是 | 65.00 | |
包2 | 微波消解仪 | 1 | 是 | 40.00 |
恒温恒湿培养箱 | 1 | 是 | 10.00 | |
定氮仪 | 1 | 是 | 25.00 | |
超纯水系列 | 1 | 是 | 10.00 | |
细胞培养箱 | 1 | 是 | 10.00 | |
低温摇床 | 1 | 是 | 8.00 | |
包3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1 | 是 | 12.00 |
脂肪酸分析仪 | 1 | 是 | 15.00 | |
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 | 1 | 是 | 9.00 | |
可控温震荡箱 | 2 | 是 | 10.00 | |
超净工作台 | 2 | 是 | 2.00 |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含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30 至 2015年12月0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接受报名并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0:30
下午13:30——15:30
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虹口商城18楼1801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