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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海宁东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海宁东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5-11-27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海宁东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JX15036G
二、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指标:

序号

名称

数量/期限

1

地面标识含设计方案优化、制作及施工安装(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1批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4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安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且同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12月0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地点: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

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7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八、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7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2年11月27日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0574-83555215。

3、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明街支行 3)银行帐号:691488363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000元 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5)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5日16:00时前实际到帐,不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

   
 
采购单位: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亚君/0574-82550202

采购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励丹娅 杨迪 
联系电话:0574-83890892 18968356766 18958278756
传真:0574-83890892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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