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西站一期路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佛山西站一期路网PPP项目(项目编号:NHZJ20150158G0125),已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项目包括一期路网(南片区)、一期路网(北片区)、佛山西站五纵道路及连接线建设工程、罗村大道北延线工程,项目规模约32.84亿元(其中估算建安费约21.46亿元,最终以南海区财政局审定为准)。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及运营维护,所有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均由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财政支付。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道路全长为10308m,均为市政道路,其中:一期路网南片区807m,一期路网北片区2460m,佛山西站五纵道路及连接线5571m,罗村大道北延线1470m。
本项目各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指标见下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道路名称 | 建设路长(m) |
1 | 一期路网(南片区) | 佛山西站环站东路(站前南路-罗村大道) | 266 |
2 | 一期路网(南片区) | 佛山西站环站西路(站前南路-桂丹路) | 221 |
3 | 一期路网(南片区) | 佛山西站站前南路西延线 | 320 |
4 | 一期路网(北片区) | 佛山西站环站东路(站前北路-兴业路) | 290 |
5 | 一期路网(北片区) | 佛山西站环站西路(站前北路-兴业路) | 880 |
6 | 一期路网(北片区) | 佛山西站站前北路(环站东路-兴业路) | 910 |
7 | 一期路网(北片区) | 佛山西站站前北路(工贸大道-上柏大道) | 380 |
8 | 佛山西站五纵道路及连接线 | 佛山西站五纵道路及连接线 | 5571 |
9 | 罗村大道北延线 | 罗村大道北延线 | 1470 |
合计 | 10308 |
2.2采购内容: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负责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结构、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等。
2.3项目实施内容:
2.3.1合作关系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授权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由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公司”)代表政府方出资与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
经本项目采购人按法定程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署PPP项目协议,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
2.3.2合作内容
(1)投融资结构:
西投公司和社会资本方按照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暂定为西投公司出资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确定各自需承担的出资义务。
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自行筹措。社会资本方应确保项目公司足额、及时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并就项目公司履行融资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与西投公司在项目公司融资过程中不提供项目融资的一切担保条件。
若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入的财务投资人参股项目公司,则财务投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应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保持行动一致,以不影响本项目按计划推进为前提,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暂定开工时间为2016年1月,必须在2017年5月完工,余下为运营期。
(3)具体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
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区政府将购买项目公司提供的市政道路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或其授权机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采购人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中标人,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有投融资能力又具有符合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能力(或施工能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能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工程施工只能由1家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或施工能力)的单位负责。联合体协议中须约定负责投融资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同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双方的主要分工、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为独立体投标,则须满足以下3.1~3.5的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负责投融资的单位须满足以下3.1~3.4款的要求,负责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的单位须满足3.1、3. 2、3.4及3.5款的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须满足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及净资产不少于25亿元。
3.4信誉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资格预审申请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资格预审申请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5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应满足以下3.5.1、3.5.2、3.5.5、3.5.6的要求),或具有施工能力(应满足以下3.5.2~3.5.7款的要求)。如申请人为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单位,须同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明确分包的施工单位(只允许分包给1家施工单位),且该施工单位必须满足3.5.2~3.5.5及3.5.7款要求,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件的证明材料及分包协议。
3.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2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5.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少于4.3亿元(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施行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仍有效,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3.5.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5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诚信手册》网上电子版为准)。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注:如未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单位,可参与资格预审,但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开工前按佛山市住建局的要求完成诚信手册的办理,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3.5.6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5.7进粤登记:广东省以外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资格预审申请人进粤企业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有3家或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后续招标工作;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单位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4.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30日9:00至2015年12月7日17:30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2份:
(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2)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
(3)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
(4)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且授权同一人)
5.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不需缴纳费用。
5.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从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于2015年12月22日上午8:30分至9:30分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4楼),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2资格预审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财务审计报告(5)人员相关证件(6)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有需要递交的其它资料。
6.3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将退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项目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太深
联系电话:0757-86291320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十五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 0757-86319790、86312820
联 系 人:孔繁聪 曾宏健 李宝欣 传 真:0757-86368680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