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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6: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洛老政府采购代[2015]33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洛老政府采购代[2015]33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一标段:电子取证系统、侦查分析系统、会议室影音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检察信息应用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共127万元

   2.5 交货期: 一标段:20日历天     二标段: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生产厂家(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

   3.3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5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也可同时中取多个标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511 27日至201512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4.3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4.3要求证件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300/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51217 15 30 (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49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35303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邮箱:hnhxggf@163.com         

                         2015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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