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YZJGK2015-332
采购编号:宛财采购1328-2号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石墨消解仪、氮吹仪、全自动均质器、超纯水器、电热蒸馏水器、台式数控超声波清洗器、瓶口分配器、离心机、可调式移液器、大气综合采样器、大气氟化物采样器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2、经销商(或代理商)需具有所采购检测仪器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人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采购项目的供货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 11月 27日-2015年 12月 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西侧)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拟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采购检测仪器设备的专项授权书,类似采购项目的供货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查验,同时需提供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7-65029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西侧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539998
日 期:2015年11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