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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运粮河改造及生态城市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5CG1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武县运粮河改造及生态城市建设PPP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修武县人民政府,实施机构为修武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运粮河改造及生态城市建设PPP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包含修武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绿道一期项目及运粮河河道综合治理3个子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项目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主要采用PPP合作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由政府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同时修武县政府按照 PPP 项目协议中的约定付费给项目公司。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修武县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3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零,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3.3.3业绩经验要求:201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经招标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园林景观工程投资或施工项目,以合同为准】。

3.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企业无重大违法情况,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至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272015120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武县为民路101号)四楼综合办公室报名;

4.2报名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同报名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2179:00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武县为民路101号)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话:138391766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B1208

联 系 人: 梁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0207793    

监督单位: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7188950

  2015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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